Wednesday, September 10, 2008

教堂以外的服事

曾經有一個基督徒,他在教會裡非常熱心參與活動,每個週末幾乎都把時間全花在教堂裡。

後來,有個基督教社福機構要徵求某個職位,那位基督徒很有意願要爭取。該機構董事會中的甲董事替那位週末在教堂積極參與的基督徒講話,甲說:「我跟他是同一個教會的,我看到這個人在教會裡積極服事,所以他一定會是一個很好的人選。

然而,這時董事會中的乙董事卻站起來講話了!乙說:「我跟這個人在職場上有許多接觸,我承認也許他週末積極參與教會活動,但在他平日在他的工作崗位上,卻是一個懶散、摸魚的員工。這個人平日在他的工作崗位上沒有好見證,我不覺得他是好人選。」

後來,董事會決議不聘請這位基督徒來任職。

故事中乙董事的話很值得省思:「我承認也許他週末積極參與教會,但在他平日在他的工作崗位上,卻是一個懶散、摸魚的員工。」並說:「這個人平日在職場上沒有好見證。」這是多麼可惜的現場啊。

說到「服事」,很多人會把這兩個字給狹隘地"侷限"在教堂那座建築物裡面,而忽略了「教堂以外的服事」!當我們平日在工作上能有很好的見證來榮神益人,積極做光做鹽,讓人看了能歸榮耀於主時,我們平日在工作崗位上所做的也就是一種很美的服事了。

其實,上帝除了期盼有人去做教堂內的服事以外,

祂亦期盼人們能在教堂外有好見證;

祂除了看重我們「週末的表現」以外,

祂更看重的是我們「週一到週五的表現」,更在意的是我們平日所活出的生命。

曾有牧者說:不能生活化的信仰,就不是真信仰。可不是嗎?服事的定義不是單單侷限在某棟建築物裡的,信仰與生活應是不可分的。

積極做好「教堂以外的服事」!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有好見證,讓世人能夠從您的良好言行而看見信仰的寶貴。

【上帝的小叮嚀】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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