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15, 2009

尊主为大(2)

『马利亚说:我心尊主为大,我灵以上帝我的救主为乐,因为祂顾念祂使女的卑微,从今以后万代要称我有福。』(路加福音1:46-48)

今日,『基督徒』的称谓被滥用了。似乎只要在教会『出入』、有『洗礼』的人都可以称为是基督徒,这真是太泛滥了。在我的观点中,基督徒应该是一个人,当耶稣基督进入他的心以后,他的人生观、价值观完全被改变,他从此唯独顺服上帝,并拒斥从世俗而来的错谬观念。这样的人在生命上应该有一种具体的表现,那就是:我心尊主为大,我灵以上帝我的救主为乐。

现下,有许多称为『基督徒』的,穿要名牌、吃要美食、头发喷漆、耳朵钻孔、跟随时尚,只要能跟着世俗歪风作怪的,他(她)无一不与。他们是『以己为大,以世俗为乐』,或者『以世界为大,以物质为乐』,他们的喜怒哀的全由物质世界所操控而毫不自知,更可怜的是,他们丝毫感受不出自己的生活方式已经里耶稣基督的要求十分遥远了。

『心』唯有在尊主为大的情况下才能展露美好
『灵』也唯有以救主为乐的前提中才显得充实
其实,基督徒都应该这么做,甚至应该是一个自然流露的生命情调与生活气质,而有什么比这样更能得上帝的喜悦?也许,这必须付上极重的代价,甚至是自我的完全隐没,但我们也应记起诗人的告白:
袮必将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袮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你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诗16:11)
文章取自刘清虔牧师著作『没有道理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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