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25, 2011

要理问答你懂吗?(69)

问:第六条诫禁止我们作什么?
答:第六条诫禁止我们自杀,非法杀人,和一切关于害人的事。

略解:这条诫是关于生命,告诉我们,神是生命的赐予者,因此任何人无权以不正当的理由夺取别人的性命。它要我么适当地照顾我们的身体,同样也要照顾别人的。
它禁止我们夺取自己的生命(自杀),与别人的生命(谋杀)。

• 徒十六28:保罗大声呼叫说,不要伤害自己!
• 创九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
• 箴二四11~12: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将被杀,你须拦阻。你若说:「这事我未曾知道。」那衡量人心的,岂不明白麽?

内容取自改革宗书籍『要理问答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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