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为什么当守第二条诫?
答 :我们当守第二条诫,因为唯独神在我们身上是有主权的,我们是祂的子民,并且神切切要我们专心敬拜祂。
略解:附加我们应该守此诫的特别理由是:(1)神在我们身上有主权(我是耶和华);(2)我们是属神的(你们的神);(3)神热心祂自己的敬拜(是忌邪的神)。
• 诗九五2~3:我们要来感谢祂,用诗歌向祂欢呼。因耶和华为大神,为大王,超乎万神之上。
• 诗四五11:因为祂是你的主,你当敬拜祂。
• 出三四14:不可敬拜别神,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神,名为忌邪者。
内容取自改革宗书籍『要理问答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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