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3, 2011

要理问答你懂吗?(53)

问:第三条诫是什么?
答:第三条诫是:你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略解:这条诫讲的是如何对待神的名。祂的名就是指一切我们对祂的称呼,或特别出名的称号。妄称神的名,就是随便或当儿戏似的使用神名;像亵渎神的发誓,或非礼使用神名,都是违反此诫。我们祷告的时候,常会听到这条诫命—奉你的名为圣。

• 出二十7:不可妄称耶和华 – 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内容取自改革宗书籍『要理问答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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