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洪伟凌,今年二十六岁,来自小康之家,我家有五兄弟姐妹,我排行第四。众所周知,排行中间的孩子是最没人疼没人爱的,很不幸的,我也遭遇了相同的命运。理所当然,在父母偏爱之下长大的我,不但自卑(对自己没有信心、对别人也没有信心),而且还会自我封闭(不愿意与人交谈,所以我当时候的朋友只有寥寥几位,知己可说连一个都没有),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对人、对事、对物都持冷漠待之的态度。我当时生活原则左右铭是:不关我的事,无需过问;不影响我的人,冷漠对待。
因为父母的偏爱,导致年纪轻轻的我觉得人生没有意义,常常会问与周瑜同样的问题:“既生亮,何生瑜”“既然生了哥哥和弟弟,何必把我给生出来呢!”为何我要活在世上?为何我必须接受这种不公平的对待?也因父母的偏爱,心里对他们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恨意。所以我叛逆,我违背妈妈的吩咐,我故意让她生气;我做一些让父母心生愧疚的事,要让他们知道他们对不起我。我更曾因父母的偏爱,产生自杀的念头,因我知道,无论我做什么,我都不可能成为他们心目中的好宝宝,乖女儿的。
十岁时,因姑姑的关系而开始参与教会的主日学,在主日学中知道很多关于耶稣的事,但我并没有因为接触了教会而改变,我仍然恨我妈妈......
十三岁,就顺其自然地参与教会的青少年团契,在团契中知道弟兄姐妹要彼此相爱,家人之间要彼此和睦,但我做不到,我仍恨我妈......
十六岁,莫名其妙地立志相信主,信主后,我承认因为耶稣的爱,我开始从自卑和自我封闭的阴霾中慢慢地走了出来,但却形成了我另一种的极端,开始以自我为生存的目的,我知道在我生命的宝座上坐着的仍是我,不是神。当然,我仍恨我妈......
十九岁,糊里糊涂地接受了洗礼,在信主的四年并洗礼的日子里,我知道自己是基督徒,外表上的改变人人都看得见,我开始可以开玩笑,与教会的弟兄姐妹一起谈心,打成一片,虽持有基督徒的样式,但我知道那是法利赛人的假冒为善,我喜欢倚靠我自己多过倚靠神。我仍然无法给围绕我身边的人关爱,我的一颗心仍然冷漠。而且,在我内心深处,我仍有一根刺,刺的我好痛好痛......我无法忘怀我妈所给予我的伤害,我仍恨我妈......
待续......
图片取自谷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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