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21, 2009

在知与行之间(2)

『耶稣说:你想,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他说,是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行吧!』(路10:36-37)
在这故事中,耶稣要彰显一个事实:
行出诫命比知道诫命更加重要。

『永生』不是只用脑袋就『想』得出来,用嘴巴就『说』得出来;还要用双手『做』出来,用双脚『走』出来。换言之,『永生』不是仅在理性的推论,更在于身体的力行;对耶稣而言,它属于实践神学的范畴,而不仅在于系统神学的陈述。因而,从理论上来说,那些知而不行的人,将无缘承受永生;从实践的角度言之,唯有真正将上帝的诫命彻底遵行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永生的滋味。

除此之外,耶稣更向这位律法师提示了一个超越性的观点,那就是在『上帝』的眼中,一个『遵行』爱的命令的外邦人将优于一位只『懂得』命令却行不出来的宗教领袖,在『人』的眼中,受敬重的却是那些身份尊贵的宗教领袖。耶稣的论点何尝不是在提醒那些平日受惯了别人尊敬的人谦卑下来,因为:
真正要在意的是上帝的眼光,而不是人的颂扬。
在教会里,牧师一天到晚在教导人,『讲』得比别人多;信徒每个礼拜都在做礼拜,『听』得也比别人多。而我们要反省的是:我们做得怎么样?是知而不行、光说不练、或者已然身体力行,将知行合一?我们是一群奔行天路的人,寻求『永生』是我们一致的目的,该如何承受永生呢?也许,今天耶稣也要如此对我们说:
『诫命你是知道的,你去照样行吧!』
文章取自刘清虔牧师著作『没有道理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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